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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及第二點附表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院授主預字第1060103175號函:「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及第二點附表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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