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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八點及第七點附表,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07年12月18日院授主預字第1070102885號函:「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八點及第七點附表,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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