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修正有關講座、專題演講及兼職人員支差旅費支給事宜修正,並追溯至104年10月13日適用」乙案
各位老師及同仁:
教育部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臺教會(四)字第1040156207號函「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修正該總處104年10月13日主預字第1040102155號函示,有關講座、專題演講及兼職人員支差旅費支給事宜修正如說明二,並追溯至104年10月13日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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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及同仁:
教育部中華民國104年11月13日臺教會(四)字第1040156207號函「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修正該總處104年10月13日主預字第1040102155號函示,有關講座、專題演講及兼職人員支差旅費支給事宜修正如說明二,並追溯至104年10月13日適用,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