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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審計部「審計法修正第41條條文,業奉總統民國104年12月9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3911號令公布」乙案

審計部中華民國104年12月14日台審部法字第1040016174號函「審計法修正第41條條文,業奉總統民國104年12月9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3911號令公布,檢附上開修正條文1份如附件,請查照並轉行所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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