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行政院函示「『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自105年1月8日起停止適用」乙案

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51500006號函「『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自105年1月8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