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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乙案。

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0533日院授主會財字第1051500053號函修正『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依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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