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第10點及第2點附表一、第4點附表二」乙案
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050102894號函:「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第10點及第2點附表一、第4點附表二,自106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瀏覽數:
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院授主預字第1050102894號函:「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5點、第10點及第2點附表一、第4點附表二,自106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