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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暨補充及重申規定,其中膳雜費標準請依來文說明辦理」

轉知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臺教會(四)字第1130004350號函,「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暨補充及重申規定,其中膳雜費標準請依來文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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