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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函轉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8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轉知教育部中華民國108年11月29日臺教會(四)字第1080174550號函,「函轉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2點、第5點及第8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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