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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檢送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13點有關因公赴國外出差辦理護照或簽證所需照片費之解釋案例一則」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中華民國109年3月2日主預字第1090051074B號函,「檢送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13點有關因公赴國外出差辦理護照或簽證所需照片費之解釋案例一則如附件供參,另本總處107年4月10日主預字第1070100793號函送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其中收錄同點之解釋案例有關護照所貼相片之照片費用統一發票(收據)是否為國外旅費得報支之費用(原行政院主計處100.3.31.處孝四字第1000001992號「主計長信箱」)一則,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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