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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第十點及第十九點附表」

轉知行政院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院授主預字第1110102303A號函,「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第十點及第十九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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