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會計年度結束期間經費收支注意事項
一、經費報支請於本(111)年12月19日前完成相關程序並送達主計室辦理,如因逾期致發生未及支付之情形,應請自負其責。
二、各相關事項請依附件說明辦理。
三、請轉知相關教職員生於期限內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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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費報支請於本(111)年12月19日前完成相關程序並送達主計室辦理,如因逾期致發生未及支付之情形,應請自負其責。
二、各相關事項請依附件說明辦理。
三、請轉知相關教職員生於期限內配合辦理。